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全文免费阅读-经典文学
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是一本十分耐读的历史古代作品,围绕着主角高顺吕布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努力的菜鸟。《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连载中,最新章节第七百七十一章 吕布求见,作者目前已经写了2170389字。 一、作品简介热门新书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是由著名网文作者努力的菜鸟所著的历史古代类型小说,主角是高顺吕布。主要讲述了:“他是鲜卑族的!”石川看了一眼那个人直接说道。“就因为这个?”高顺惊讶。石川点头:“是。他叫拓拔木黎,据说他是鲜卑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之子,他的部落被鲜卑单于和连给灭了,他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正…… 二、书友评论并州本来是最好的战略要地,却要去什么扬州,还什么扬州水军,水军攻城略地不行的,本来在并州最好,训练骑兵,却要搞什么千里转移,从古至今都是北往南打容易,南往北打很难,因为北面雄关很多,扬州除了长江还有什么?只要被人度过长江就必败无疑,作者不懂军事就不要乱写,就是解放时期都是北往南打,扬州只有一个优势就是长江,其他都是短处,但是并州的长处太多了,只要拿下河套就有源源不断战马,然后下幽州,接着拿下凉州,在拿下益州,到了这一步基本上想打谁就打谁,别人还拿自己没办法,因为这些地方只要守住那就个关口,谁也打不过来,作者你好好研究一下汉朝的地图,我是研究过的 三国的高顺被作者写没了,主角是直接连人穿越回来的,那三国的高顺肯定也在啊。 有毒提示!!!!!! 写的还行,但不能用脑。特种兵这种兵吧。。。。不管是军事素质,还是战斗能力,甚至于敌后生存,野外生存,长途行军,自制武器,枪械结构熟知,情报系统建立。现代特种兵起源于抗日游击队和武工队,锄奸队。。他们的技能特种兵都会练。另外,又不是魂穿,历史上的高顺呢。。。。吕布八健将愣生生写没一个? 已经看到6百多章,对我来说,不失为一本好书啊!以上文字只代表我个人观点,不接受反驳 三、最新章节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最新章节 第七百七十一章 吕布求见 免费试读 而且这水泥神奇无比,直接就能变成石头,即便是过上千年万年也不会腐朽,主公此举,功利千秋啊,请受属下一拜!”刘晔早已兴奋得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此刻直接就后退数尺距离,然后神情庄重地整理了一番衣服,对着高顺恭恭敬敬行了一礼。高顺大笑着将他扶起:“哈哈哈,子扬不必如此。如此之物,的确神奇,不过这可不是我的功劳,乃匠作部那些工匠的功劳。高…… 四、作品赏析“他是鲜卑族的!”石川看了一眼那个人直接说道。 “就因为这个?”高顺惊讶。 石川点头:“是。他叫拓拔木黎,据说他是鲜卑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之子,他的部落被鲜卑单于和连给灭了,他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正好魏兴招人,他就加入了。” “人品如何?”高顺问道。 “人品还好,平日里很沉闷,不怎么说话,骑射很厉害!”石川老实回答。 高顺走了过去,石川等十八人马上跟上,随时护卫。 “你可愿意跟随与我?”高顺看向拓拔木黎问道。 拓拔木黎抬起头,一脸的不可思议,直接愣了两息时间,然后狂喜,狠狠点头,用生硬的中原话说道:“愿意!” 随即反问:“可我是鲜卑人,将军,您愿意收下我?” 高顺笑笑道:“只要是忠心投效,而且人品没有问题的,我都可以收!” 拓拔木黎立刻跪地,做了一个有些怪异的动作,先是咬破右手食指,将鲜血在额头抹了三道横线,然后双手握拳,然后左手在下,右手在上,朝着自己胸口心脏位置猛烈一砸,做出一个握旗杆的姿势:“我拓拔木黎对苍狼之神发誓,自今日起效忠将军,永生不叛!” 石川也表情陡然严肃起来,对着高顺轻声说道:“将军,这是鲜卑族的礼仪,他们信奉苍狼之神,一旦宣誓,就永生不再背叛,其他可能作假,但他们从来不会用苍狼之神欺骗人。” 高顺懂了,这是他们的信仰,这个拓拔木黎对着自己的神明发誓,的确是做出了最为郑重的承诺了,跟刚才石川是一个性质。 “好,起来吧!你今后吧名字改一下,就叫木黎吧,你的全名记在你心里就好,另外,以后做事都跟着石川他们学一下,做到跟汉人一样。”高顺点点头,让拓拔木黎归队。 高顺也不得不注意一下,汉人跟鲜卑人、匈奴人不断征战,仇恨太大,他也不能让人一眼看出他带着一个异族人,不然会招来很多麻烦。 “是!”拓拔木黎仅仅一个字,从地上捡起一柄刀就站在了队伍里。 高顺心情很不错,这就有了19个兵了,起码不算是光杆司令了。 “将军!你连异族人都收下了,为何不愿收下我们?”剩下的俘虏中有一个人愤怒喊道。 高顺看向他,冷冷一笑道:“因为我刚刚在你们的眼里看到了仇恨的光,若是你有机会,肯定会报复。你的野心不少,之前对陈黑子满脸谄媚,作了俘虏刚刚活命,就开始为没有得到更多的好处对我质问,你扪心自问,你会对我忠心不二吗?” “你……混蛋!凭什么?难道我这个汉人还不如那个异族人?”那人还想争辩,却是哑口无言。 “杀了他,其他人绑起来!清理战场,半个时辰后进山!”高顺连看都不看他,发出一道命令之后,转身走向一边。 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已经如风一般冲到了那人面前,手中兵刃一挥,一颗人头瞬间飞起。 …… 在远远看到后面有大批人马过来的时候,高顺留下五个受了轻伤的士兵看守剩下的俘虏,转身带着19个新收的亲卫和其余45个士兵骑马进山。 沿着从沙尔沁的一条山道进山直接冲往魏兴的部落驻地,有了这些新收的护卫的指引,他已经有绝对把握直接将魏兴部落清剿。 石川告知他,魏兴自从进入了大青山中,就做起了土皇帝,变的比鲜卑人还要残忍和暴虐,但凡带来的人中,只要有携带的财物,都必须上缴大半,有姿色过人的女子,他都会自己霸占享用,玩弄几天后,再赏赐给其他人,甚至还会带队去劫掠汉人,所过之处,比鲜卑人还要疯狂。 鲜卑人还只杀成年男人,女人和孩都会带走,而他却只带女人,小孩一个不要,全部杀死,说是这些人只会消耗粮食。 而石川这些人,都是因为身上没有财务,也不愿跟他一样听话,一直被边缘化,有好处的事情都不让沾边,脏活累活却都是他们的,之前被高顺杀了的那个陈黑子就是魏兴的一个狗腿子,向来嚣张霸道。 听了这些,高顺直接愤怒,原本还只是想追回粮食的,现在,他已经对这个魏兴下了必杀令。 高顺心头悲愤,他有这超越这个时代2000年的历史轮廓,自然知道中国历史上的那些投靠异族的汉奸向来比异族还要残忍,没想到今天是亲身经历了。 就如同抗战时期,伪军比鬼子还要让人可恨,他此刻也对魏兴痛恨至极。 沿着山道一条溪流进山,连续走出二十里,便有了一处哨卡,不过有石川他们,自然无处藏行,直接被拿下。 再向前五里,有一条山谷,名为白狐沟,两边青山巍峨高耸,山谷中一条三十多米宽的山道绵延向前,最里面十里,就是魏兴的部落驻地。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若是没人指引,这里高山林立,树木繁茂,随便进来还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寻找,搞不好连自己都能迷路。 连续解决了三道哨卡,高顺已经站在了山谷入口处。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足足有十多个足球场大小,一条溪流在山坳一角汇聚了一个小湖,成为了水源,四处平坦。 “呵呵,这个魏兴倒是会选地方,群山环抱,山清水秀,倒是一块风水宝地!”高顺也不由得赞叹,放在后世,这种地方绝对是一块旅游避暑休闲的好地方。、 山谷的另一边,建造了很多房屋,茅草房、帐篷,大大小小各有不同,不少人在忙碌,不过,却没有什么欢声笑语,反而不时传出一些男人放肆的笑声和女人的尖叫。 “主人,最中间那里,那个小木楼,那里是一个单独的院子,那就是魏兴的大院,也是这里的小衙门,仓库也在那个院子里,一切财物都被他亲自把控。”石川提醒道。 “院子里有多少人防守?”高顺眼中一片冰冷。 “一般情况下有二十人,都是他挑选出来的看着顺眼的人。” 高顺抽出自己的佩刀,高举起来:“直接突击那个院子,以最快速度斩杀魏兴,普通百姓不要杀,其他人,胆敢阻拦的,杀无赦!” “杀!” 一瞬间,65个人如同一柄锐利无比的长剑一般直接冲了出去。 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试读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