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阳光 也想你
初中作文频道小编[ゝ漫天飞行旳东京樱花、]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想阳光 也想你》的优秀初中作文,这篇想阳光 也想你共有2000字,是一篇很优秀的原创初中作文,这篇想阳光 也想你很值得大家参考和学习。 我是林可音,第一次见到苏凌是在九岁生日那天。 我穿着粉红色蓬蓬公主裙,带着有童真的微笑迎接来参加派对的所有孩子。我看见了苏凌,原因简单:在一群未长开的孩子中,十三岁的身高足以让人一眼望见,何况他模样清秀,穿着干净地没有意思褶皱的白衬衣。温文尔雅的衣着却又不耐烦的表情。很显然,正值青春叛逆期的他很不习惯属于孩子的幼稚派对。再一次见到苏凌是在十六岁那年。 在A中生活了一年的我,穿着色彩张艳的格式服装,耳朵上带着七八个大小不一的七彩耳钉,叼着烟喝着酒,旷着课打着架。德育教导处早就把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我也不在意,反正顶多被拉到教导处受一天枯燥无味的教育。我在教导处低眉顺眼地发着各种保证,出来后仍旧肆无忌惮地在校园里横行霸道。时间久了,教导处也知道我不可理喻,也随我去了。 但苏凌不一样,早就毕业于大学的他已无当年的稚嫩,成熟、内敛的西装革履,表面与心不一样地游走在商场上,常常在餐桌上喝到酒精中毒,从医院回来,一个人卧在沙发上长呕至天亮。 我整日喝酒抽烟,没有开销,怎么可能消费得起。我早在学校附近找了个酒吧,酒吧名字俗到爆,霓虹灯张扬地拼出了一个“艳”字。刚去的那一天,门口有一群打扮非主流的社会青年在发传单:招聘。我看了看,他们见我这样,朝我轻佻地吹起口哨。第二天,我就在这里上班,成为了“艳”的驻唱歌手。我白天行走在青春洋溢却与我无关的校园,夜晚沉睡在醉生梦死的酒吧。和往常一样,我翻墙逃课出校门,遇见了苏凌,他说:“林可音,陪我走走吧。”其实在那第一次见面后,我和苏凌就一直有联系,直到两年前,父母离婚,我一人来到了A市,联系就这么断了。我和苏凌走在只有两个人的小道,朝气的阳光,欢乐的鸟鸣……这些,我有多久没见过了?苏凌问我:“何苦变成这样?”我笑了:“这样有什么不好吗?”接着,就是一段谁也不想打破的沉默。我在无事时曾听过一首歌:“两年前,我穿着不一样的鞋走着不一样的路背着不一样的包唱着不一样的歌爱着不一样的人谁说,改变需要十年?”太久的沉默,我终于耐不住,说:“没事,我就走了。”苏凌诧异地抬起头,又转为落寞,喑哑的叫住转身离开的我:“可音,我来照顾你!”我笑笑,不停顿地离开,留下了我看似潇洒,实则落寞的背影。从那天起,苏凌每天凌晨都在酒吧门前等我下班,我也懒得搭理。苏凌就这么跟着我,一路无语。“我喜欢你!”苏凌突然吼出一句,早已进入社会的他,这时却像一个毛头小子一样,红了脸,耳根也红的充血,上前来,从背后抱住我,我没有反抗,任由他这么抱着。寂静的街道,昏暗的路灯,夜,好寂寞…… 我是林可音,第一次见苏凌是在九岁生日那天。幼稚懵懂的我被穿着白衬衣的苏凌所吸引住目光。“凌哥哥……”“凌哥哥……”生日后,我和苏凌一直在一起,他教我学习,教我玩游戏……我的心早已在懵懂时期给了苏凌。我上初中了,他也已经进入高中。苏凌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我不能再整日粘着他了,就这么,我在一场无泪的哭泣中,下定决心,要逐渐忘了他。我也真的做到了。我的记忆力没有高中的苏凌,只有那个十三岁的凌哥哥,那个伴我成长的凌哥哥。十四岁,父母离婚,苏凌也去了国外留学,我独自一人来到A市。挑染了火红与冰蓝色的短发,张扬地混迹于街道上。 我是林可音,十六岁的我拉直了逐渐留长的发,重新染回了黑色,戒了烟酒,穿回校服,拥有了曾经乖乖女的身份。上课认真,下课也爱阅读,还有一大帮子的好朋友,我和他们一起玩,一起学习,一起笑……终于,在高考那年,我考上了C市的C大重点大学。我在日志里写下了一段话:苏凌,我来C市了,我也考上了C大。这个你向往的大学,我会好好的……又在高中就认识我的人,他们问我,为什么改变会这么大?我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我是林可音,高中的我在苏凌抱住我并且向我表白后,我残忍地在沉默之际拒绝了。我快速地跑着,妄想逃走。我无视了身后苏凌的叫声,也不管不顾苏凌的匆忙。“砰!”一道尖锐的刹车声伴随着撞击的声音,我转身看,只看见了躺在一滩血泊中的苏凌,大刺刺的红灯刺痛了我的眼,我的心难以抑制地发狂地痛。我跑过去,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苏凌张了张口,说:“可音,好好活……”凌晨,我瘫坐在血泊中抱着苏凌,疯狂地哭,哭哑了声音至天亮。 放假了,我坐在火车上,暖暖的阳光洒在我身上。到站了,A市的空气里有你的气息,那么熟悉。我找了一家咖啡厅,点了一杯苦涩至极的黑咖啡,享受着来自阳光的轻抚。“我想阳光,也想你”我45°仰望天空,苏凌,我想你了…… 初一:佳玲 |